发布时间:2019-08-01 09:37

(文/周绮敏)长发及腰,戴着黑框眼镜,喜欢穿款式简单的衣服,说话温声细语。来自12新闻学的黎丹琳,给人以温柔南方姑娘的印象。但一旦唱起歌,她整个人立刻不同了。

2014年12月,黎丹琳参加了汕头大学第十二届英语节歌唱比赛——Singing Contest 。半决赛中,她以一首经典英文歌曲《The Rose》,获得观众和评委一致肯定,晋级决赛并代表汕头大学参加校际英语歌唱大赛总决赛。在总决赛当晚,她再次发挥出色,倾情演唱了经典名曲《The Rose》和《Angel》,勇夺魁首。

将学英语看成一种兴趣爱好

黎丹琳说,在比赛中唱英文歌和中文歌区别挺大,因为对她来说,英文毕竟不是母语,唱歌时一些单词的发音不是很准确,在外国人听来不是很地道。但这个比赛很特别,英语节歌唱比赛组委会给进入总决赛的选手都配了一名外教,他们会给每个选手作指导。

“我的指导老师叫Jimmy,他会听我唱歌然后纠正我歌词的发音,指点我哪些地方应该怎样唱才能更好听,这对我来说实在太好了。”黎丹琳补充,为了更准确地发音,她会去听大量英语歌手的歌,模仿他们的发音,学习他们的技巧。

除了纠正发音,外教Jimmy还教黎丹琳在台上怎样表演,“他告诉我应该要穿什么衣服,在台上应该怎样走,怎么跟台下的观众互动,这些对我来说都挺新鲜的。”

尽管在比赛中有些不适应,但黎丹琳说她喜欢英语,而她的初中英语老师对她影响非常大,教会了她一个道理,就是学习英语要端正态度,不要将英语当成一个学科,要将它当作生活必须用到的工具 。

“我一直都牢记着学习英语不是简单地为了考取分数,我把学英语看成是一种兴趣爱好。”黎丹琳说,在日常生活中她经常阅读英文书籍,跟英语讲得好的人聊天谈心,看各种英语电视剧、电影,通过观察他们怎么说,然后自己模仿学习他们。黎丹琳说:“我也想成为那种英语说得很好的人,所以我就多学多说多看。”

正是因为对英语的喜欢和爱,黎丹琳不觉得唱英文歌是一种负担,反而是一种享受,她说:“享受唱英文歌,将自己的感情唱出来,这就够了。”

再试一次 让自己没遗憾

“高中我就开始参加歌唱比赛了,那时整个班的同学都非常支持我!”黎丹琳称,正是因为同学们的鼓励支持,她一直都非常认真且坚定地唱歌。进入大学后,她参加过许多歌唱比赛,校园十大歌手、英语节歌唱比赛等等,但获奖最多是在大三。

大一的时候,她就参加过英语节的歌唱比赛,尽管没有进决赛,但她一直记得当时比赛的心情,她说:“在舞台上唱英文歌,感觉其实还不错!”。之所以在大三的时候参加比赛还有其他原因。她说,大四可能要外出实习,没有时间参加英语节歌唱比赛,为了不让自己的“歌唱生涯”有遗憾,也为了能唱给那些爱听她唱的人听,她决定再试一次。皇天不负有心人,大三的这一次坚持,她成功了。

不要紧张 将观众看成聆听者

当得知自己拿到校际英语歌唱大赛第一名时,她坦诚地说: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在这次比赛中拿第一,我觉得新加坡那几个选手实力很强。”她说,在半决赛的时候她就觉得对手很强,没想过会进入决赛,更没想过能在校际歌唱比赛中拿第一。“这太意外了,但感觉很奇妙!”她说道:“我唱完的时候听到台下有观众喊‘安可’,那时我真的很开心!”

但她坦白地说,赛前几分钟的确紧张,怕自己会忘记歌词出状况。走上舞台后,她发现自己看不到台下的观众,只能感受到灯光和自己的声音,这无疑增加了她的紧张感,她说:“我最害怕就是自己唱不好,因为这几首歌我真的很喜欢,越喜欢的歌我越希望唱好。”

为了减少压力,她当时将台下的观众看成是聆听者。她说,唱歌时不需要关注观众,只需要表达出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这就足够了。想太多会让自己更紧张更有压力。 

选适合自己的歌 

为什么会选择《The Rose》和 《Angel》作为决赛歌曲?黎丹琳解释说,因为这两首歌对她来说意义非凡。她十分欣赏《The Rose》的歌词,里面有一句,大概是说其实每个人都是一颗种子,总有一天会在阳光的关爱下长成玫瑰。 她始终认为那些鼓励她唱歌的朋友都是一颗颗种子,他们也可以有梦想,也可以发芽成长,她希望能够用《The Rose》来温暖鼓励朋友们,让他们去追求梦想。

关于选歌方面,她真诚地建议那些想要参加歌唱比赛的同学要选自己喜欢并且适合自己的歌,不要为了迎合评委、观众特意选一些高难度的歌,只要能够完整地将一首歌的情感表达出来,做好自己,表现出自己该有的水平就足够了。她说:“千万不要抱着全世界都要喜欢你的歌的想法,这只会让你更加紧张。”

黎丹琳
Singing Contest总决赛,黎丹琳倾情演唱。(黎丹琳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