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
根据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团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院现已接受学生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新闻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申报;
(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建议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大三以下年级的学生;
(3)每个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团队分工要清晰;
(4)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5)已有项目未能在2015年5月份前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6)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合作研究,鼓励低年级学生积极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1)创新训练项目,2)创业训练项目,3)创业实践项目;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向学院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无须通过学院,由汕头大学学生创业中心统一组织立项申报、评审。
(2)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熟悉项目研究领域。没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如有意愿指导项目,可由一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并由学院签署意见同意书,则可独立担任项目指导老师;
(3)每名指导老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项目。指导老师所指导的项目未能在2015年5月份前结题的,不能指导新的项目;
(4)创新训练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或1年半。按时结题验收的项目,若指导老师和学院同意,可进一步拓展为毕业论文(设计)。
(5)创新训练项目级别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至13000元不等。具体资助额度由学院和学校教务处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
(6)有意参与项目的师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新闻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申报;
(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建议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大三以下年级的学生;
(3)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且由学生本人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研究项目,作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学年论文不能申报立项。立项项目原则上分为以下五类:
1)社科类社会调查报告及学术论文: 包括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要求从现实生活中选择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2)理、工、农、医类学术论文:可从本专业领域内选择有价值的研究课题,该类作品仅限本、专科生申报。
3)发明制作类作品: A类:高新科技作品;B类:对生产技术有较大改进或对社会生活带来较大便利的小发明、小制 作。申报项目要求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4)文学艺术作品: 包括小说、电视或电影剧本、报告文学、诗集、散文集及美术作品。
5)创业计划: 可对校内现有的科技作品进行产品包装,或是对一切可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包装创业。
(2)项目开展时间约为一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日。
(3)各个项目的资助金额,由学院评审小组根据校团委下拨的经费及各个项目情况进行分配。
(4)详情请看《汕头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立项申请及管理办法》。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者,请填写申报书和项目信息表,以“负责人姓名+创新训练项目”命名打包发送至新闻学院团委邮箱xinwenxytw@stu.edu.cn;同时打印申报书(一式三份)并请指导老师签名填写推荐意见后,交到新闻学院团委办公室。(注意: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指导老师还需填写《指导老师推荐表》,此表附在申报书后面)
(2)申报课外学术科技立项者,请填写申报书,以“负责人姓名+课外科技立项”命名发送至新闻学院团委邮箱xinwenxytw@stu.edu.cn ,同时打印申报书(一式三份)并请指导老师签名填写推荐意见后,交到新闻学院团委办公室。
(3)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课外学术科技立项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5月4日上午10:00。逾期不收。
(4)学院评审小组先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如需项目负责人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如有疑问,请致电新闻学院团委86503651,联系人许光曼老师。
欢迎同学们踊跃申报!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
2015年4月22日
附件二:创新训练项目需填写表格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