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全体同学:
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校友基金“实习助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参加暑假中期实习的大三学生,重点资助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生活成本较高城市实习的家庭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5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通过学校贫困认定或家里出现突发性情况导致贫困的学生;
2、日常生活简朴,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以及其他学院活动;
3、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成绩优秀;
4、品学端正、遵纪守法、乐观向上;
5、过往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发表作品成果较多的学生。
(四)申请、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到新闻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学院评审并报校友会审批后公示结果。补贴金额将发放到受助者的中行账户。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1)奖励对象:所有积极参与和服务学院各项事务,专于学术,乐于奉献的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学术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实习生”,每人限报一项,请勿重复申请。
(2)奖励金额:300元/人
(3)评选条件:
1、“学术优秀生”评选条件
(1) 遵纪守法,爱校尊师,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成绩良好,积极参与各种课外学术科研活动。
(3)学术作品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有影响力的作品。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遵纪守法,爱校尊师,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全面发展,成绩优秀,担任过学生会骨干、班干或其他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
(3)热心学院各项事务,积极服务学院,对学院有突出贡献。
3、“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守则和实习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2)实习期间发表作品数量居本学年各专业实习总人数的前10%,有独立发表的高质量作品;
(3)实习报告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实习感悟深刻,收获丰富;
(4)实习鉴定优秀,实习成绩优秀,得到学业导师或各专业指导教师的推荐。
三、申请、评选程序:有意申请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名交到新闻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学院组织评审后公布评选结果,并发文授予优秀学生获得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奖金。
特此通知。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