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全体毕业生: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毕业实习工作将于12月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1、 实习时间: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实际参与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
2、 实习报名方式:(1)个人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请于寒假前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实习单位接收函》交到新闻学院团委办公室。如在寒假前尚未落实毕业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接收函》可于实习结束后补交。(2)确实需要学院协助推荐实习单位的,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毕业实习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发送至新闻学院团委邮箱 xinwenxytw@stu.edu.cn,邮件标题以“姓名+学号+请求推荐的实习单位”命名。
3、 请认真阅读《新闻学院学生实习条例》,参照条例进行实习活动并提交相关材料。实习结束后请按时将实习报告、鉴定表、考勤表等纸质材料交到新闻学院团委办公室,最迟提交时间:2016年5月10日。同时电子版材料及照片请上传至百度云盘。
4、 需注意事项:
(1) 为了更好服务同学们的就业,毕业实习可与就业挂钩,实习单位类型不限,同学们可以结合个人需求来安排。
(2) 毕业实习应于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第8周之前结束,请妥善安排好实习时间并按时提交实习材料,否则可能影响毕业审核。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毕业实习的,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提前参加毕业实习申请表》发送至新闻团委邮箱 xinwenxytw@stu.edu.cn。
(3) 学院推荐的实习单位,请参照暑假发布的中期实习岗位进行申请。同时敬请关注学院通过班长飞信或Q群上不定时发布的实习、就业招聘信息。
(4) 其他本通知未及事项请参照中期实习要求进行,或致电新闻学院团委86503651、发邮件至gmxu@stu.edu.cn咨询许老师。
(5) 学生实习结束后提交完整材料,由指导老师评分,并按照学分制系统登录的实习情况发放补贴。
(6) 为方便联系和及时告知,请定期查阅校内邮箱或QQ信息,最重要的是请确保个人手机能正常接收信息,如已更换电话请及时告知班长和学院团委。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