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11:06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2013、2014级同学:
2015-2016学年暑假中期实习工作已经启动,请参加暑假中期实习的同学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
1、中期实习时间不得少于5周,按实际出勤时间计算。
2、实习内容须与专业相关,其他实习内容不能算作中期实习。
3、中期实习可选择在大二或大三暑假进行,以实际提交报告及相关材料为准。
4、个人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请于暑假前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实习单位接收函》交到新闻学院团委办公室。如在暑假前尚未落实毕业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接收函》可于实习结束后补交。《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请找指导老师和专业主任填写意见后再交到团委办公室。
5、请务必认真阅读《新闻学院学生实习条例》,参照条例进行实习活动并提交相关材料。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将实习报告、鉴定表、考勤表等纸质材料交到新闻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及照片请上传至百度云盘。
6、请同学们做好暑假实习准备工作及相关安排,在实习过程中遵守单位规定,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与学院指导老师保持联系。开学后按时回校注册报到。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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