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11:06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2018届毕业生:
现将本年度毕业实习通知如下:
- 实习时间: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实际参与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
- 请认真阅读《新闻学院学生实习条例》,参照条例进行实习活动并提交相关材料。第8周实习结束后,请将实习报告、鉴定表、考勤表、承诺书等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提交时间和方式再另行通知。如个人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届时还需提交《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实习单位接收函》两份表格。
-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毕业实习的请于2018年1月31日之前将《提前参加毕业实习申请表》发送至谢岸颖同学的邮箱:14ayxie@stu.edu.cn。
(申请条件:理由需充足且具有说服力;实习时间需在2017年夏季学期以后。)
- 需要学院协助推荐实习单位的,请于2018年2月底前将《毕业实习报名表》发送至谢岸颖同学的邮箱:14ayxie@stu.edu.cn,邮件标题以“姓名+学号+推荐实习单位”命名。
- 其他事项:
(1) 为了更好服务同学们的就业,毕业实习可与就业挂钩,实习单位类型不限,同学们可以结合个人需求来安排。
(2) 毕业实习应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第8周结束,请妥善安排好实习时间并按时提交实材料,否则可能影响毕业审核。
附件: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8年1月23日